关于本书
大卫·奥耶德波的《成功策略》是一本实用指南,提供宝贵的见解和策略,助您在人生的各个方面取得成功,包括事业、财务、人际关系和精神成长。本书强调信仰、勤奋、自律和积极思考在实现目标中的重要性,并鼓励读者采取行动,实现梦想。奥耶德波的教诲基于圣经原则和个人经验,使其成为那些寻求改善生活、取得成功的人的强大而鼓舞人心的资源。
Smith Wigglesworth
史密斯·威格斯沃思于1859年出生于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他的父亲从事体力劳动,收入微薄。史密斯自己六岁就开始工作,补贴家用。六岁时,他开始拔萝卜,七岁时在毛纺厂工作,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他的父母并不认识上帝,但史密斯内心渴望认识上帝。即使在很小的时候,他就会在田里祈祷。他的祖母是史密斯生命中至关重要的基督徒。她是一位卫斯理公会教徒,经常带史密斯去参加聚会。在一次聚会上,有人唱着一首关于耶稣是羔羊的诗歌,史密斯顿悟了上帝对他的爱,并在那天决定相信基督,寻求他的救赎。他立刻充满了传福音的渴望,并带领自己的母亲信主。
史密斯在成长过程中有过各种各样的教会经历。他最初在圣公会教堂,十三岁时又加入了卫斯理公会教堂。十六岁时,他加入了救世军。他深感蒙召禁食,为迷失的灵魂祷告。他看到许多人归向基督。十七岁时,一位导师与他分享了水洗礼的道理,他决定受洗。当时,救世军正经历着神巨大的能力。他描述说,在聚会中,“许多人会在圣灵的能力下俯伏,有时一次长达二十四小时。”他们会禁食祷告,为一周内五十到一百人的救赎而呼求,最终会得到他们所祈求的。
十八岁时,史密斯离开工厂,成为一名水管工。二十岁时,他搬到利物浦,继续白天工作,空闲时间去服侍。他感到蒙召去服侍年轻人,并带他们参加聚会。这些孩子都是贫困潦倒、衣衫褴褛的,他经常喂养和照顾他们。数百人得救。史密斯经常被邀请在救世军的聚会上发言,在神的能力之下,他常常会心碎哭泣。许多人通过这个未经训练的人在这些聚会中悔改。23岁时,他回到布拉德福德,继续在救世军工作。
在布拉德福德,史密斯遇到了玛丽·简·费瑟斯通,人称波莉,她是一位禁酒讲师的女儿。她离开家,前往布拉德福德从事仆人的工作。一天晚上,她被救世军的一次聚会所吸引。她聆听了女传教士吉普赛·蒂莉·史密斯的讲道,并将自己的心交给了基督。史密斯当时也参加了那次聚会,看到了她对上帝的爱。波莉成为了一名热心的救世军成员,并获得了布斯将军的委任。他们建立了友谊,但波莉去了苏格兰,帮助开展一项新的救世军工作。最终,她搬回布拉德福德,嫁给了深爱着她的史密斯。
这对夫妇一起努力向迷失的人传福音。他们在镇上一个贫困的地区开了一间小教堂。波莉负责讲道,史密斯负责做圣坛呼召。然而,有一段时间,史密斯忙于管道工作,以至于他传福音的热情开始消退。波莉继续前行,使史密斯信服。有一天,史密斯在利兹镇工作时,听说有一个神圣医治聚会。他告诉了波莉。波莉需要医治,于是他们去了聚会,波莉也痊愈了。
史密斯自己也病了,却仍然难以接受医治的现实。他决定放弃正在服用的药物,信靠上帝。他痊愈了。他们有五个孩子,一个女儿和四个儿子。一天早上,两个男孩病了。神的能力降临,他们为孩子们祷告,孩子们立刻就痊愈了。史密斯一直难以接受上帝会使用他来医治所有病人的想法。他会召集一群人,带他们去利兹祷告。聚会的领袖们要去参加一个大会,就把史密斯留给了他们。他惊恐万分。他怎么能主持一个关于神圣医治的聚会呢?他试图把这件事推给别人,但没能成功。最终,他主持了聚会,有几个人得了医治。就这样。从那时起,史密斯开始为人们祷告,求医治。
史密斯还有另一个飞跃。他听说五旬节派信徒正在接受圣灵的洗礼。他去参加聚会,因为如此渴慕神,以致引起了骚乱,教会成员要求他停止。他去祷告,一连祷告了四天。最后,他准备回家时,牧师的妻子为他祷告,他便蒙受了神的大能,说起了方言。从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他与人同行,人们被圣灵感动,得救。他开始看到神迹和医治,当他祷告和讲道时,神的荣耀便降临。
史密斯不得不回应众多来电,放弃生意,投身于传道事业。波莉于1913年意外去世,这对史密斯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为她祷告,并命令死亡释放她。她确实站了起来,但说道:“史密斯,主需要我。” 他心碎的回答是:“如果主需要你,我不会抓住你。” 在他们结婚的这些年里,她一直是他的光明和喜乐,他为失去妻子而深感悲痛。妻子下葬后,他来到她的坟墓前,感觉自己想要死去。当上帝告诉他要起身离开时,史密斯告诉他,只有“赐给我双倍的圣灵——我妻子的和我自己——我才会去传福音。上帝对我仁慈,回应了我的请求。” 他的女儿爱丽丝和女婿詹姆斯·索尔特开始和他一起旅行,处理他的后事。
史密斯祈祷,盲人重见光明,聋人得医治,人们不再坐轮椅,癌症患者被治愈。一个非凡的故事是,他为医院里的一位妇女祈祷。当他和一位朋友正在祈祷时,她去世了。他把她从床上抱起来,让她靠墙站着,说道:“奉耶稣的名,我斥责这死亡。”她全身开始颤抖。然后他说“奉耶稣的名行走”,她就行走了。他走到哪里,就到哪里教导,彰显神的能力。他开始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请求。他在欧洲、亚洲、新西兰和许多其他地区教导。当人群变得非常庞大时,他开始进行“大规模医治”。他会让所有需要医治的人按手在自己身上,然后他为之祷告。一次就能治愈数百人。
在史密斯的服事中,证实有14人从死里复活。数千人得救并得到医治,他为基督影响了整个大陆。史密斯于1947年3月12日在他挚友威尔夫·理查森的葬礼上去世。他的服事基于四个原则:“第一,研读神的话语。第二,消化神的话语,直到它吞噬你。第三,相信神的话语。第四,遵行神的话语。”
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亲爱的丹: 我同意;任何以上帝为道德基石的观点——就像我在上一封信中描述的基督教观点——都会有更深层次、更严重的问题需要解决。事实上,你的两个反对意见触及了最核心的问题。让我来一一回应。 是什么让上帝的律法如此良善? 你的第一个反对意见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也就是说,是什么让上帝的道德律法——他的道德价值观——如此良善?他喜欢这些律法是因为它们本身良善吗?还是因为上帝喜欢它们,所以它们才如此良善?无论哪种情况,似乎都给基督教带来了麻烦。 选择第一个选项。上帝的律法是良善的,是因为它们符合上帝“之外”的某种独立的良善标准吗?如果是这样,上帝就必须遵从——受制于——某种更高的权威。而根据基督教的观点,这是不可能的。 但另一种选择似乎也同样糟糕。如果上帝的律法是善的,是因为祂喜欢,那么道德就显得武断,仅仅取决于祂的个人品味或一时兴起。毕竟,如果祂喜欢谋杀、强奸和酷刑之类的事情呢?这些就一定是善的吗?我们真的想把“善”定义为“上帝喜欢的”,就像“酷”就是酷孩子喜欢的任何东西一样吗?这难道不会剥夺“上帝是善的”之类的陈述的意义,而将其简化为仅仅是“上帝就是他本来的样子”吗?同样,这两种选择看起来都不太理想。 那么,基督徒应该在困境中做出选择吗? 善即是神性 我认为第二种选择是正确的:上帝的律法是善的,是因为祂喜欢它们。也就是说,任何上帝喜欢或重视的事物,从定义上来说都是善的。善就是神性。 那么,“上帝是善的”这句话是否只不过是一句空洞的同义反复,只不过是在说“上帝就是上帝”? “上帝喜欢或重视的任何东西,从定义上来说都是善的。善就是神性。” 嗯,并非如此。在我们定义“善”的特定语境中,“上帝是善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些信息——即,上帝的价值观使事物在道德上是善的。但在大多数其他语境中,当我们说“上帝是善的”时,我们通常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哪些属性或特征会被列入“善”的范畴。在这些普通情况下,“上帝是善的”表达的是不同的东西——例如,“上帝是这样的:他憎恶撒谎、谋杀、偷窃——我们都认同这些是坏事。” 但是,如果善被定义为上帝喜欢的一切,那么我的观点难道不意味着,如果上帝喜欢谋杀和强奸,它们也会是善的吗?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如此;至少这些行为的倡导会被纳入他的道德律法之中。但请记住,我们目前正在定义“善”,我认为“强奸不会因此是善”这种反对意见的部分修辞力量就在于忽略了这一背景。 毕竟,无论我们最终说什么“造就”了善,如果那个“善的创造者”不同,善似乎就会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传统的基督教上帝观认为,上帝不可能喜欢这些事物,上帝不可能与他不同,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就像正方形不可能有四条边相等一样。因此,事实证明,事情远没有反对意见最初暗示的那么糟糕。 为什么要遵守上帝的道德律? 那么,你的第二个反对意见是:我们为什么要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因为如果我们不遵守,他就会让我们遭受永恒的惩罚吗?我们应该仅仅为了避免痛苦而遵守上帝的律法吗?道德最终是否仅仅只是强权即公理的问题? 嗯,我认为基督徒应该承认,避免痛苦和苦难是遵守上帝道德律法的充分理由。此外,我承认,如果这是顺服上帝的唯一理由,那将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正如我所说,即使是这个理由也并非毫无价值。毕竟,如果我们把上帝视为父母——圣经鼓励我们这样做——那么,无论从道德还是理性的角度看,这都是一个非常好的理由。儿时我们常常顺服父母,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免管教。事实上,这正是管教的初衷——帮助激励我们顺服。 当然,我们的顺服不仅仅是出于对管教的恐惧。我们顺服父母也是因为我们爱他们、信任他们。我们知道他们的要求是他们对我们深厚爱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制定这些规则是为了让我们受益。他们的律法是父母爱的明证。爱与律法的交织,我们对父母的爱、父母对我们的爱以及他们的道德价值观(即他们的道德之爱)之间的密切联系,通常会导致我们采纳他们的道德观;他们的价值观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喜欢这些价值观。而且这不仅仅局限于道德价值观;我们有时会采纳父母关于运动队、电影和音乐的价值观——同样,有时仅仅是因为我们爱它们。 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应该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归根结底,我们想要这样做——而我们想要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爱他。这样一来,道德最终是个人的,植根于我们所爱之物。 生命的意义 价值的个人层面不仅限于道德价值;它是所有价值的组成部分,包括生命的终极价值。我们所谓的生命的终极意义或目的,或许是所有主题中最重要的。 那么,我们人生的终极价值、意义、目的或目标是什么呢?好吧,假设你说得对,上帝不存在。那么,生命的意义就如同无神宇宙中的所有价值一样:主观且相对。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生命的意义也就如同人的数量一样多。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命将不再具有客观的意义。 但根据基督教的说法,人类被造是为了某种目的,为了某种目标。而且,这个目的并不取决于我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客观的、独立于人类的。正因为我们被设计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人类只有实现这个目的才能真正繁荣昌盛。 实现上帝赋予我们的旨意是生命的终极意义。这并不意味着,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里,人类无法在家庭、工作、艺术、园艺或其他任何事物中找到某种意义或价值。但除非将这些个体的善行置于更大、更全面的目标的背景下,否则它们永远不会(对我们而言)发挥出应有的意义。只有实现这个终极目标,我们生命的意义才能最大化。 人类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这更广阔的背景或目的是什么?我们被造是为了什么?我们注意到,对许多人来说,人际关系和社群是我们最珍视的,也是我们获得最大满足感的地方,由此我们找到了一些线索。与所爱之人共处,我们才能蓬勃发展。这完全符合基督教的观点,即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认识并爱那位终极的位格——上帝本身。基督教对此持有一致的看法。正如一篇著名的信条所说,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荣耀上帝,并永远以他为乐”。 的确,上帝是一种充满爱的关系,尽管这听起来很奇怪。神秘的三位一体教义认为,神性是由三个(神圣的)位格组成的亲密社群。这才是上帝。 (这就是为什么一元论宗教无法真正理解“上帝就是爱”这一观点的原因之一:在上帝创造他自己以外的人之前,他爱的是谁?这样的存在本质上不可能是爱;充其量,他需要受造物才能去爱。)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认识并爱那位终极的位格,即上帝本身。” 请注意,当耶稣将上帝的所有律法概括为两条时,人际关系的核心地位也显而易见:爱上帝和爱你的邻居。道德律法——以及并非巧合的是,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乎人际关系,既包括人与神的关系。 因此,上帝创造人类是为了他自己的目的。我们的目的——生命的意义——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客观性,正如道德一样:它独立于人类之外。 然而,很明显,我们能够并且确实拒绝了上帝为我们设定的旨意。事实上,福音信息——以及整本圣经——都建立在这种拒绝之上。但上帝给了我们另一个机会,让我们真正地繁荣昌盛,通过耶稣基督的生、死和复活找到终极意义。祂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丹,我理解你为什么会拒绝基督教,因为你只是从外部看待它。我希望你能继续思考这一切,至少开始意识到真正的无神论可能与你目前“更仁慈、更温和”的版本大不相同。我也希望在这个过程中,你能重新思考基督教的主张——尤其是耶稣的献身以及你被造时所要建立的关系。 米奇·斯托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