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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前后的生活 十字架前后的生活

十字架前后的生活 订购印刷本

  • 作者: Abel Dam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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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书


阿贝尔·达米纳的《十字架前后的生活》探讨了耶稣基督十字架对人类的意义和影响。本书深入探讨了十字架如何拥有改变生命、为所有相信的人带来救赎的力量,并为那些接受其信息的人带来希望和救赎。达米纳通过简洁而深刻的反思,强调了基督牺牲的永恒意义,以及它对所有接受它的人所蕴含的变革力量。

Jonathan Edwards

Jonathan Edwards 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是新英格兰殖民地的牧师和传教士,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传教士和神学家之一。 17世纪末,艾萨克·牛顿的科学和约翰·洛克的哲学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对自身与上帝关系的看法。人类发现创造规律的天赋似乎表明,超自然启示并非理解创造和造物主的必要前提。上帝不再神秘莫测;他赋予人类理解其本质的能力,以及自由选择善恶的意志。 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天才之处在于,他能够充分利用洛克的哲学和牛顿的发现,重新诠释人与上帝的关系,使生活在与17世纪英国截然不同的知识和文化氛围中的人们也能体验到超自然的恩典。爱德华兹以此将美国清教最丰富的内涵传递给后世:个人心灵在精神和情感上的重生体验。此外,爱德华兹在18世纪初宗教复兴运动中的领导作用,使这种体验成为他那个时代以及之后一个世纪美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乔纳森·爱德华兹于1703年10月5日出生于康涅狄格州东温莎,他的父亲是一位牧师。乔纳森的祖父是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教堂的牧师。乔纳森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有10个姐妹。1720年,他毕业于耶鲁大学,并在那里继续学习神学,直到1722年。当时,尽管还不到19岁,他被召唤到纽约的一座教堂担任牧师。爱德华兹在那里服务了8个月。1723年,尽管他被召唤到康涅狄格州的一座教堂,但他还是决定尝试教书。他于1724年至1726年在耶鲁大学任教。 早期著作 爱德华兹早年便展现出科学天赋。在耶鲁大学,他研读牛顿的新科学,并阅读洛克著作,其兴趣甚至胜过“最贪婪的守财奴”从新发现的宝藏中“攒下一把金银”。在此期间,他还开始记录自己对圣经的沉思和对自然世界的观察。爱德华的核心目标并非成为一名科学家,而是过一种充满圣洁的生活。 爱德华兹的《个人叙述》(约写于1740年)以及他的书信和日记展现了一个年轻人充满力量和美感的宗教体验。正如爱德华兹所述,在经历了数次“觉醒”之后,他在17岁时获得了一次深刻的宗教体验,“我心中涌现出一种如此甜蜜的感受,感受到上帝荣耀的威严和恩典,我不知该如何表达。我仿佛看到它们甜蜜地结合在一起;威严与温柔交织在一起;那是一种甜蜜、温柔和神圣的威严;也是一种庄严的温柔;一种令人敬畏的甜蜜;一种高尚、伟大和神圣的温柔。” 爱德华兹将洛克的哲学运用于自己的目的,将上帝威严和恩典的“甜蜜”感解读为第六种新的感知,是由圣灵以超自然的方式创造的。正如他后来在《宗教情感论》(1746)中写道,这种新的感知并非“一种新的理解能力,而是在灵魂本质中奠定的新基础,用于对同一理解能力进行新的锻炼。” 爱德华兹将终极实在视为超自然的观点,在他“世界是……一个理想的世界”的论述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他在青年时期的《心灵笔记》中写道:“秘密就在于此:那真正构成一切物体的本质,是上帝心中无限精确、精准且完美稳定的理念,以及他稳定的意志,这些理念将按照某些固定而精确的方法和法则,逐渐地传递给我们以及其他人的心灵。” 1726年,爱德华兹被耶鲁大学召到北安普顿教会协助他的祖父;1729年祖父去世后,爱德华兹成为该教会的牧师。1727年,他与美丽非凡的纽黑文人萨拉·皮尔·雷彭特结婚。 早期复兴 宗教复兴运动在新英格兰地区已经蔓延了100年。爱德华兹年轻时见证了父亲教会的“觉醒”,祖父的复兴运动也使他在北安普顿的教会成为仅次于波士顿的第二大教会。在早期的新英格兰公理会中,只有能够公开宣告自己领受恩典的人才能成为教会成员。1662年的《半途之约》修改了这一政策,但当爱德华兹的祖父允许所有人(包括那些无法公开宣告皈依的人)领受圣礼后,他大大增加了在主的晚餐中领受圣餐的人数。 爱德华兹的第一次复兴运动发生在1734-1735年。复兴运动最初在北安普顿的年轻人中举行祈祷会,很快蔓延到其他城镇,爱德华兹作为一位拥有非凡能力的传道人的声誉也与日俱增。他身着牧师长袍站在会众面前,身材魁梧,身高六英尺,额头高耸,目光炯炯。一位同时代的人写道,爱德华兹“有能力将重要的真理呈现在听众面前,其论证力量雄厚,情感深厚,以至于演讲者的整个灵魂都融入到他的构思和表达的每个细节中……爱德华兹先生是我听过的最雄辩的人。” 爱德华兹力求尽可能直接地传达基督受难和复活的意义。他希望他的话语能够引导听众认识到自身的罪孽,并借着神圣恩典的注入,获得深刻的喜乐、自由和美的体验。爱德华兹的《神在北安普顿及邻近城镇和村庄数百灵魂归信中的惊人作为的忠实叙述》(1737年)讲述了1734-1735年复兴的历史,并对一个4岁儿童和一个青春期女孩的归信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爱德华兹关于宗教体验的本质和过程的讲道和著作招致了强大的敌人。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反对爱德华兹的主要是他的亲戚以色列·威廉姆斯和所罗门·威廉姆斯。他们坚持认为,一个人得救的确据并不在于直接体验到恩典的倾注,而是当他遵守圣经中关于过有德行生活的诫命时,他就可以断定自己得救了。爱德华兹也相信,基督徒内在的新生命会通过有德行的行为展现出来,但他否认一个人仅仅因为有德行就处于得救的状态。对他来说,没有恩典体验的善行既不会带来自由,也不会带来喜乐。 1739年,爱德华兹发表了关于救赎历史的讲道。他清楚地认为,圣经中关于基督在地上国度的应许很快就会实现。他对救赎历史的兴趣,进一步体现在他记录的众多圣经预言和自然事件中。 大觉醒 1740年,著名的英国复兴主义者乔治·怀特菲尔德抵达美洲,引发了“大觉醒”运动。复兴席卷了整个殖民地,成千上万的人感受到了恩典的浸润。复兴运动强烈的情感很快招致了牧师的攻击,他们认为怀特菲尔德、爱德华兹和其他“福音派”传教士煽动宗教狂热。最著名的攻击来自查尔斯·昌西在《关于新英格兰宗教状况的适时思考》(1743年)一书中。 爱德华兹在几本书中为“大觉醒”运动辩护。他承认其中存在情感上的过度,但总体而言,他相信这些复兴是圣灵非凡的倾泻。他的辩护著作包括《圣灵工作的显著标志》(1741年)、《关于新英格兰当前宗教复兴的一些思考》(1742年)以及《论宗教情感》(1746年),后者是宗教心理学的经典著作。他还撰写了女儿未婚夫、印第安传教士大卫·布雷纳的传记。 大觉醒运动加剧了爱德华对基督国度的期盼。他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牧师们一起,发起了一场为基督国度降临的联合祷告会。为了让人们参与这场祷告会,他撰写了《在为宗教复兴的非凡祷告中,以谦卑的尝试促进上帝子民可见的联合》(1747年)。 爱德华的被解职 最终导致爱德华被北安普顿解雇的麻烦始于18世纪40年代。爱德华兹的复兴运动中,反对他的呼声一直持续。一场令人尴尬的薪资纠纷,以及1744年爱德华兹发现一些孩子偷偷阅读助产士书籍的事件,加剧了他与会众之间的敌意。许多权贵子弟都牵连其中;爱德华兹在讲台上公开宣读他们的名字,引发了众怒。但爱德华兹被解雇的最重要因素是他于1748年宣布的决定:从今以后,只有公开承认自己归信的人才能领受圣餐。他的决定推翻了他祖父的政策,而爱德华兹本人也遵循了这一政策20年。 爱德华兹被剥夺了在讲坛上阐述其观点的特权,而他撰写的辩护书《谦卑探究上帝圣言的规则:关于与有形基督教会完全站立和充分共融的必要资格》(1749年)也几乎无人阅读。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教会以200票对23票否决了爱德华兹的申请。1750年7月1日,他发表了告别讲道。 晚期作品 1751年8月,爱德华兹和他的大家庭前往马萨诸塞州斯托克布里奇,他在那里被召唤担任教会的牧师和美洲原住民的传教士。作为一名传教士,他捍卫美洲原住民,对抗当地商人的贪婪和管理不善。这些斗争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但他仍然写了大量著作。其中最重要的著作包括《对现代盛行的意志自由观念的审慎而严格的探究》(1754年)和《捍卫基督教原罪的伟大教义》(1758年)。在第一部著作中,他断言人有选择的自由,但选择的自由不同于意志的自由。决定人选择什么的力量——他的意愿——掌握在上帝手中,不受人控制。在《原罪》中,爱德华兹认为,所有的人都像堕落后的亚当一样,生活在未重生的状态中。 另外两部著作表明,爱德华兹并没有因被解雇而感到痛苦。在《真美德的本质》(1756年)中,他将美德定义为对普遍存在的“存在”的仁慈。《论上帝创造世界的目的》(1756年)是一首散文诗,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是爱,他的宇宙是上帝荣耀自身愿望的表达。 1758年1月,爱德华兹出任新泽西学院(现普林斯顿大学)院长。两个月后,他因接种天花疫苗引起的发烧去世。他被葬于普林斯顿大学。

唯独穿着他的义

我永远不会忘记成为基督徒后不久在星巴克与我的一位导师见面的情景。我们经常在那里聚会,一起阅读和学习圣经。有一天,一个人路过,很高兴看到基督徒。但在交谈中,我的导师开始问一些相当直率的问题,我当时不太明白为什么。 “你相信人唯独因信称义吗?”他问道。陌生人犹豫地回答说:“不,我相信人是因信和行为称义的。”我的导师彬彬有礼但坚定地坚持说:“那么你对称义的看法不符合圣经。” 随后我们反复讨论,但由于我当时是新皈依者,我很难理解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我几乎不明白“称义”这个词的含义! 最终,我发现了这个重要教义的重要性。马丁·路德和其他改教家认为,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是教会兴衰的关键。它是福音的核心,教会需要以此为核心来接纳它。 什么是称义? 那么,什么是称义?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起点。一个人如何定义称义,不仅决定了他的思想和信仰,也决定了他的生活方式。 例如,罗马天主教的教义将称义定义为成圣的同义词,1 其结果是有害的。一个人在末日的地位取决于基督公义的增长,这公义通过洗礼赋予一个人,并通过参与圣礼而不断增长。2 简而言之,称义本质上是一张白纸,一个人需要保持它,才能在最后的审判中获得有利的判决。 改革宗对称义的理解截然相反,其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33问的解答中,被谨慎、简洁且合乎圣经地定义如下: 称义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为,祂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并在祂眼中接纳我们为义人,只因基督的义归于我们,而这义是唯独凭着信心获得的。3 请注意,称义是一种行为,而非一项工作或过程。4 它并非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它是上帝仁慈的、一劳永逸的判决——祂宣告一个人在基督里为义,因此被上帝完全接纳。 希腊语中表示称义和公义的词,以及它们的同源词5,都属于律法的范畴。6 例如,请思考罗马书8:31-34: 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希腊语 ho dikaiōn)。谁能定他们的罪呢? 称义的言语属于法庭;它是法庭的。控告会得到神对他选民宣判的称义(另见罗马书5:16-19)——这宣判能融化罪人刚硬的心。 谁的义? 神,圣洁、公义、完美的审判者,宣告罪人无罪,并称他们为义。如何宣判?基于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因着基督代替我们受死,赦免我们的罪(罗马书 3:21-26),并将基督的义归给我们(罗马书 4:1-9;腓立比书 3:9;哥林多后书 5:21)。 这义是什么?是祂在生死中对上帝的完全顺服,这顺服通常被称为基督主动和被动的顺服。祂完全成全了律法(加拉太书 4:4-5;罗马书 8:1-4),也因着爱祂的子民(加拉太书 2:20),在律法的咒诅下死去(加拉太书 3:13)。 然而,死亡无法留住它的猎物,于是基督撕开栅栏,从黑暗的领域中得胜而起。7 耶稣的复活不仅证明他的牺牲平息了上帝的愤怒,也证明了他自身的正义或公开的辩护(提摩太前书3:16;参见罗马书4:25)。在复活节主日,上帝宣告了祂儿子的公义判决,通过与祂的联合,我们也获得了那不变的公义地位(哥林多后书5:21)。 我们如何获得它? 获得这公义地位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是信心、行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答案是唯独信心。保罗在加拉太书2:16中明确地阐明了这一点:“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称义并非一件非此即彼的事。它要么因信,要么因行律法。 保罗在罗马书10:3-4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点。他谈到他的犹太同胞,说他们“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因此“不服神的义”。然后他解释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着义。” 我们因信顺服基督的义。 几口气之后,在罗马书10:9-10,保罗写道:“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难怪保罗在下一章中,就很有帮助地解释说:“既是本乎恩典(我们被拣选、得救,并可能被称义(见罗马书10:10)),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马书11:6) “称义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它要么因信,要么因行为。” 基于圣经改革宗的“唯独因信称义”的理解,确实能安慰罪人。“我怎样才能在圣洁的神面前称义?”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合适的问题。唯一可接受的答案是在基督里。祂是我们称义的根基,唯有凭着信心的双手才能接受祂。而这教义正是福音的核心。 福音的意义远胜于称义? 有些人热爱并宣扬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因此开始认为称义就是福音。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仅说“耶稣为我的罪而死,使我能得到基督的义”并不能涵盖福音的全部。8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1-4中阐述福音时,并没有止步于此。耶稣也曾被埋葬,并从死里复活。事实上,基督的复活在我们的称义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正如我们在罗马书4:25中看到的;另见罗马书1:3-4;哥林多前书15:20-23、42-49;提摩太前书3:16)。9 福音还包括耶稣的升天、登基为主以及圣灵的浇灌(罗马书1:3-4;使徒行传1:11;2:1-21;2:32-33)。因此,我们不应该说称义就是福音。 然而,我们也不应欢迎那些持续强调轻视称义的人,无论是将其最小化为保罗神学10中一个“次要的陨石坑”,还是更激进地坚持认为“我们因信称义不是福音的一部分”。11 归根结底,称义并非福音,但它无疑是福音的核心。12 如果你将称义排除在福音之外,那么福音就不再是“好消息”。 单凭信心? 改革宗传统一直倡导对信心的三重定义:(1)对我们所相信的福音内容的认识(拉丁语 notitia),(2)对基督福音的理智认同(assensus),以及(3)信靠基督的位格及其为我们所做的工(fiducia)。 最近,一些人将矛头指向该定义的第三部分(信靠)。13 他们认为,信心主要不是“内在的”或“情感的”,而是“外在的”和“具体化的”。换句话说,信心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它应该是看得见的而非感觉得到的。因此,他们更喜欢“唯独因效忠称义”这样的口号,因为效忠强调了信心的主动性。 那些支持这种信心定义的人犯了一个重大错误。由于他们将信心重新定义为一种更积极的回应,他们认为保罗所说的“非此即彼”的称义实际上是“两者兼而有之”——既有信心,也有行为。需要明确的是,他们并不认为一个人能够靠自以为义的努力而称义。他们相信罗马书3:20:“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然而,他们在“行律法”一词下划线,并说:“保罗并不反对圣灵所成就的善行有助于一个人称义。” “基督是我们称义的根基,唯有凭着信心的双手才能接受祂。” 此刻,你可能和我在星巴克谈话时一样,没有真正理解其中的细微差别。但这很重要。要说保罗并不反对与称义相关的善行,你必须在神学上做出一个大胆的尝试。你必须拒绝称义和成圣之间的区别。 我的意思是什么?简而言之,称义和成圣密不可分,却又截然不同,就像火的热和光。14 你不能只拥有其中之一而没有另一个;同时,你也可以区分两者。15 保罗所称赞的善行,是在我们的成圣过程中完成的,但它们并不能帮助我们称义。如果它们有助于称义,那么称义就不再单单靠信心了。 基督的义被归算了吗? 在星巴克与陌生人交谈后,我问我的导师:“归算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在我们讨论中被反复提及,但从未得到真正的定义。 归算的意思是基督的义——祂主动和被动的顺服——被算作或算作信徒的义。当你凭着信心与基督联合时,基督的义就被归算、算作、算作你了(哥林多前书 1:30;6:11;哥林多后书 5:21;腓立比书 3:9)。正如加尔文所说:“我们并非……从远处默想基督,好使这义归算给我们,而是因为我们披戴基督,被接枝到祂的身体里——简而言之,因为祂屈尊使我们与祂合而为一。因此,我们因与祂有义的相交而荣耀。”16 当我们谈到领受义时,与基督联合至关重要。 归算的义不同于注入的义。在罗马天主教的观点中,基督为我们赢得了义,这义在洗礼时注入信徒的心中。这就像基督的义种子应该种在你的心里,成为你自己的。而这取决于你,依靠圣灵和圣礼,去浇灌它,在个人的义中成长。 相比之下,归算的观点刻意使用了“算”或“计算”这样的词,就像圣经中那样(罗马书 4:1-8;5:12-19;加拉太书 3:6)。17 在称义中,基督的义并非作为某种个人财产而成为我们的。它被算作或算作我们的。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行出称义的义。基督作为我们的替代者,活出了我们无法拥有的完美人生,并承受了我们应得的死亡。因此,基督的义必然首先且完全属于祂。18 因此,这是一种外来的义——它来自我们之外。并且,它被恩典地归算、算作或算给那些没有任何内在义的人(罗马书 3:9, 23;以弗所书 2:1-3)。我们确实“单单穿上祂的义,无瑕无疵地站在宝座前”。19 因为在神面前,别的都无用。 耶稣接纳罪人 听着我的导师和星巴克那位同事的谈话,我感到很害怕,也有点难以理解。我听到了很多术语和区别,当时它们似乎对基督徒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我问的问题越多,就越认识到,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不仅在神学上至关重要,而且在实践中也极其重要。 想想那些在与罪斗争时质疑自己得救的基督徒吧。在那些时候,他们很容易转向内心。“我做的够多让神喜悦了吗?”“也许如果我在教会多服侍,祂会接纳我。”“我需要停止犯罪才能被祂接纳。”他们或许永远不会大声说出这些话。毕竟,他们不想让任何人认为他们信心软弱——或者更糟,被人认为是个不信的人。但他们本能地转向内心,揭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他们需要转向外面,转向福音的客观现实。他们需要信靠基督耶稣,就是他们的义(哥林多前书1:30)。他们需要安息——不仅在思想和口中,更在心灵和生命中——在“最可靠安慰的话语;解除一切忧愁的话语;赦免、平安、救恩的话语!……‘罪人领受耶稣。’”20 天主教教理问答:“成义不仅是赦免罪过,也是内在人(interior man)的圣化和更新”(1989);“圣神是内在生活的主人。通过孕育‘内在人’,成义意味着他整个存在的圣化”(1995)。↩ 参见特伦托会议《关于成义的法令》,§7。↩ 我略微更新了措辞,使答案更易于阅读。 ↩ 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们将这番话保留用于圣化:“圣化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为,借此,我们得以完全更新,按照上帝的形象,并且越来越能够向罪死,向义活。”(《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35)↩ 参见以下词语:dikaioō,“我称义”;dikaiōsunē,“正义”;dikaios,“公正、正确”;dikaiōsis,“称义、辩护、无罪”;以及dikaiōma,“正义的要求”。 ↩ 正如詹姆斯·B·普罗斯罗(James B. Prothro)最近在《既是审判者又是辩护者:保罗的圣经法律语言和称义行为》(WUNT 2.461,图宾根:Mohr Siebeck出版社,2018年)一书中所论述的那样。不过,对他其他言论的批评,请参阅我即将在《威斯敏斯特神学期刊》上发表的对其著作的评论。↩ 《三一赞美诗》第206首,“他躺在坟墓深处——基督复活。”↩ 毕竟,这正是教会训练新信徒门徒的原因之一:加深他们对基督福音的理解。↩ 另见理查德·加芬(Richard Gaffin)的《复活与救赎:保罗救赎论研究》(菲利普斯堡,新泽西州:P&R出版社,1987年)。 ↩ 阿尔伯特·施魏策尔,《使徒保罗的神秘主义》(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5页。↩ 马修·W·贝茨,《福音效忠:信仰耶稣与基督救恩的缺失》(密歇根州大急流城:布拉索斯出版社,2019年),第37页。另见《唯独效忠得救:重新思考信仰、行为和君王耶稣的福音》(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学术出版社,2017年)。↩ 我目前正在撰写一篇关于马修·贝茨在《威斯敏斯特神学期刊》上发表作品的评论文章,其中将包含对他论点的更深入的批判性分析。 ↩ 参见贝茨,《唯有效忠才能得救》,第92页。他在《福音效忠》第64页中对此进行了限定:“我并非主张信仰仅仅意味着毫无保留的效忠。我也不否认,效忠的主要含义是‘信仰/忠诚’或‘信任/值得信赖’。” 但随后他又补充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警告:“对一位历经考验、经受住考验的领袖的信任或忠诚,或许最好被称为‘忠诚’或‘效忠’。” ↩ 约翰·加尔文在《基督教教义》第3.11.6节中进行了这样的比较。 ↩ 我发现马修·贝茨否认称义和成圣之间的绝对区别,因为这在圣经中找不到(《效忠》,185-186页),然而,在阅读圣经并阐述他的观点之后,他却提出了一个惊人相似的区别(见127页、191-192页、196页和206页)。称义和成圣都与基督联合(哥林多前书1:30;6:11)。但与此同时,你可以通过圣经中“合理且必然的结果”(《威斯敏斯特信条》1.6)来区分两者。另请参阅《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77页,其中对称义和成圣不可分割却又截然不同的本质进行了非常有益的分析。↩ 《基督教要义》3.2.10;斜体字是我加的。 ↩ 关于归算的有益著作及其批评,请参阅 Brian Vickers 的《耶稣的宝血与义:保罗的归算神学》(伊利诺斯州惠顿市:Crossway出版社,2006年);John Piper 的《在基督里被算为义:我们应该放弃基督义的归算吗?》(伊利诺斯州惠顿市:Crossway出版社,2002年);Ben C. Dunson 的《圣经话语是否具有圣经意义?区分作为话语和教义的归算》,WTJ 75(2013年):239–60;Thomas Schreiner 的《唯独信心:称义的教义》(大急流城:Zondervan出版社,2015年)。↩ James Buchanan 的《称义的教义:教会历史概述》及其圣经阐释(爱丁堡:T&T Clark,1867年),第326页。↩ 《三一赞美诗》第459首,“我的盼望仅此而已。”↩ 《三一赞美诗》第394首,“罪人领受耶稣。”↩ 大卫·布里奥内斯(David Briones)文章 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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