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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为之献出生命

我们必须为之献出生命 如今,“替代受罚”的教义正遭受攻击——这还只是轻描淡写。从福音派神学界内部到外部,历史性的宗教改革对十字架的看法都被声称是西方文化的“现代”发明。另一些人批评该教义认可暴力,将神的报应性公义置于神的爱之上,纵容某种形式的神性虐童行为,将圣经中对十字架的多彩呈现简化为毫无生气的单色,其定位过于“法律化”,等等。 所有这些指控都并非新鲜事。自16世纪末以来,这些指控就一直存在,而且全都是错误的。然而,这些指控反映了错误观念对神学的腐蚀作用,以及未能解释圣经本身是如何解释十字架的。鉴于本文篇幅有限,我无法全面回应这些指控。相反,我将简要阐述四个真理,以揭示“替代受罚”的圣经神学原理。我的目的是解释为什么“替代刑罚”应该被视为神赐给罪人的好消息。 需要正确理解的四个问题 只有将基督视为我们替代刑罚的救赎主,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神对我们神圣的爱之深邃,我们在神面前罪孽的可怕本质,以及我们替代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荣耀——他顺服的一生和受罚的死亡,使我们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罪也得到了完全的赦免。现在,让我们转向这些至关重要的真理,这些真理需要我们确认,并引导我们因主耶稣基督作为我们替代刑罚而得荣耀。 1. 神是谁? 首先,我们必须正确理解神作为我们三位一体的创造者——圣约之主的身份。请记住:关于赎罪本质的争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关于神之教义的争论。如果我们对神的看法不符合圣经,我们就永远无法正确理解十字架。从圣经的开篇,上帝就被描绘成永恒的、自有永有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圣洁的爱、公义和良善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祂自身是完整的,不需要我们任何帮助(创世记1-2章;诗篇50:12-14;以赛亚书6:1-3;使徒行传17:24-25;启示录4:8-11)。 这段描述的一个关键含义是,上帝的本质就是宇宙的道德标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将上帝的律法视为祂外在的东西,祂可以随意放松。相反,圣经中三位一体的上帝就是律法;祂的旨意和本质决定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在当今关于赎罪的讨论中,这种对上帝的理解常常被遗忘。一些人遵循“保罗新观”,认为上帝的公正/公义仅仅是“上帝对圣约的信实”,也就是说,上帝信守祂的应许。毫无疑问,这是事实。然而,这种观点未能认识到,“公义-公正-圣洁”首先与上帝作为上帝的本质息息相关。正因如此,鉴于罪的存在,身为律法的上帝不能忽视我们的罪。神圣洁的公义要求祂不仅惩罚一切罪,而且,如果祂仁慈地选择使不敬虔的人称义(罗马书4:5),祂也必须完全满足祂自己公义、圣洁的道德要求。 因此,鉴于我们的罪以及上帝仁慈地选择救赎我们,救赎历史中浮现出一个问题:上帝将如何彰显祂神圣的公义和圣约之爱,并始终忠于自己?答案只能在父赐下祂的儿子,耶稣顺服的生命和替代的死亡中找到,这导致我们在基督里在上帝面前称义(罗马书3:21-26)。 2. 人是谁? 其次,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人类的本质:作为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儿子,与上帝建立圣约关系。具体来说,我们必须理解亚当是谁,他不仅是历史人物,也是人类圣约的代表/元首(罗马书 5:12-21;哥林多前书 15:21-22)。 为什么这很重要?因为在创造中,我们三位一体的造物主兼圣约之神设定了圣约的条件,并正确地要求亚当(以及我们所有人)完全的信靠、爱和顺服——这一真理体现在上帝的第一个诫命中。但反面也是如此:如果违背圣约,鉴于上帝是谁,祂也会对我们的罪进行神圣的审判,导致肉体和灵性死亡的惩罚(创世记 2:15-17;参见罗马书 6:23)。 3. 上帝如何使罪人称义? 第三,我们必须正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这个严重的问题。可悲的是,亚当并没有完全忠于圣约去爱神。相反,他悖逆神,从而将罪、死亡和神的咒诅带入了人间。在圣经的故事情节中,亚当的罪改变了一切! 从创世记第三章开始,“在亚当里”,全人类都变得有罪、败坏、被定罪,并面临死刑的审判(创世记第三章;罗马书5:12-21;以弗所书2:1-3)。如果神要救赎人类,正如他满有恩典地应许的那样(创世记3:15),他将如何实现呢? 记住,鉴于神在道德上完全完美,鉴于他是圣洁公义的标准,他不会背弃自己,那么,除了完全满足他的道德要求之外,神如何能宣告罪人在祂面前为义呢?神必须惩罚罪恶,并执行完美的公义,因为他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他既不能忽视我们的罪,也不能放松他公义的要求,事实上,谢天谢地,他确实如此!但要使我们称义,我们的罪必须得到完全的赎罪。那么,上帝如何惩罚我们的罪,满足他自己公义的要求,并使罪人称义呢? 此外:为了消除、扭转并偿还亚当的罪,我们需要一位来自人类、与我们认同的人(创世记3:15),履行我们圣约所要求的顺服,并为我们的罪付出代价。我们需要一位成为我们圣约的代表和替代者,并通过他顺服的生命和受刑的死亡,确保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奇妙中的奇妙,圣经荣耀地宣告,只有一位——而且只有一位——能为我们做到这一点,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希伯来书2:5-18)。 4. 耶稣是谁? 第四,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耶稣是谁,他为我们做了什么,以及唯有他才能在神面前救赎我们、使我们与神和好、使我们称义。圣经中的耶稣是谁?简而言之,他是道成肉身的圣子,是三位一体神中的第二位格。他不是受虐的孩童,也不是独立于神的第三方。我们不能脱离三位一体神成就我们的救恩来思考他的赎罪工作。 此外,作为永恒的儿子,永远蒙父神和圣灵所爱,在神的计划中,他自愿承担了成为我们救赎主的角色。并且,在他道成肉身的过程中,他与我们认同,以便在神面前代表我们(希伯来书5:1)。耶稣在他顺服的人生中,作为新约的中保,作为我们合法的圣约代表,为我们顺服。 耶稣,作为圣子,以祂顺服的死,代替我们承担了罪的刑罚,满足了祂对我们的公义要求(罗马书 5:18-19;腓立比书 2:6-11;希伯来书 5:1-10)。在这一切成就的过程中,父神的爱在耶稣的替代刑罚中彰显出来,因为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圣子,是末后的亚当,也是神子民唯一的中保(罗马书 5:8-11)。 不要对福音感到厌倦 事实是:替代刑罚并非一种可以被“更好”的东西取代的观点,也不是被当作过去的遗物而摒弃的观点。没有比这更伟大的消息了:基督耶稣,作为道成肉身的圣子,以祂顺服的生命和替代性的死,完美地满足了我们在神面前的需要。在基督里,神三位一体的爱荣耀地彰显出来,因为我们在基督里领受了公义的礼物,这礼物如今因信祂而属于我们。基督作为我们新约的元首,与祂的子民联合,代替我们顺服,为我们受死,并满足了神圣的公义,这公义彰显于祂荣耀的复活。 因此,唯独因信,唯独因信基督,祂的公义就属于我们——从今时直到永远(罗马书 8:1;哥林多后书 5:21;加拉太书 3:13)。因着在基督里的信心联合,我们得以完全:因罪得赦免而在神面前称义,并披戴祂的公义(罗马书 4:1-8;5:1-2)。愿我们遵循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重新学习与保罗一同说:“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哥林多前书 2:2)。 “感谢上帝,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哥林多后书 9:15)。 Stephen Wellum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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