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类驱逐
通往地狱最安全的路是平缓的——缓坡,脚下柔软,没有急转弯,没有里程碑,也没有路标。——C.S. 刘易斯,《魔鬼的来信》
C.S. 刘易斯对地狱的描述深刻而引人入胜。有些观点符合圣经,而另一些则较为抽象,容易被误解。
在某些情况下,他的观点并非完全符合圣经。但他对地狱的许多见解都符合圣经,他的一些推测也引人深思。
地狱:严重的不公还是终极的正义?
刘易斯在《伟大的离婚》中写道:“最终只有两种人:一种人对上帝说‘愿祢的旨意成就’,另一种人最终听到上帝说‘愿祢的旨意成就’。”
当然,上帝不会完全任由人随心所欲,例如,路加福音16章中的财主显然想逃离地狱,但却无法逃脱。刘易斯的重点是,当有人说“我不想与上帝建立关系”时,从这种狭隘的意义上来说,他们最终会得逞。不信者“渴望”远离上帝,结果却成了他最可怕的噩梦。
然而,那些不想要上帝的人确实渴望良善和幸福。但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源于上帝。帖撒罗尼迦后书1:9这样描述地狱:“他们要受永远沉沦的刑罚,离开主的面。” 上帝退去的地方,就没有良善。因此,用刘易斯的话来说,不信者得到了他想要的——上帝的缺席——但随之而来的,也是他不想要的——失去一切良善。
C.S. 刘易斯如此评价地狱:“如果我有能力,我最愿意从基督教中移除的教义就是这个。但它完全符合圣经,尤其是我们主自己的话;它一直被基督教徒所信奉;它也有理性的支持。”(《痛苦的问题》)
刘易斯在这里所说的大部分内容都符合圣经。他的逻辑中可能存在漏洞的地方,恰恰是我们许多人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希望地狱不存在——并想象这源于我们内心的善良和仁慈。但上帝可以移除地狱,却选择不这样做。我们对自己的善良比对他的善良更有信心吗?
我们该如何看待启示录18:20呢?上帝将他的愤怒降在巴比伦的居民身上,然后说:“天哪,圣徒、使徒、先知哪,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上帝已经在她身上伸了冤!”这难道不意味着在天堂我们会更清楚地看到罪的恐怖,并对地狱的正义有更坚定的信念吗?
地狱并不令人愉快、吸引人或鼓舞人心。但它也并非邪恶;相反,它是一个审判邪恶的地方。事实上,如果被判入地狱是正义的惩罚,那么没有地狱本身就是一种邪恶。
地狱本身在道德上是善的,因为一位良善的上帝必须惩罚邪恶
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憎恨地狱的概念,是因为我们太爱人,以至于不想让他们受苦。但这意味着上帝对他们的爱更少。我们的反感是可以理解的,但地狱究竟是什么让我们感到畏缩呢?是正在遭受惩罚的邪恶吗?是那些本可能皈依基督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吗?还是我们畏缩是因为我们想象地狱的惩罚是邪恶的或不成比例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回应揭示了我们对上帝的不同看法。
也许我们过于憎恨地狱,是因为我们对邪恶的憎恨还不够。这一点在刘易斯的思想中本可以得到更深入的阐释。我们许多人也应该如此。
如果我们将地狱视为神对罪的过度反应,我们就否认了神有道德权利对任何人施加持续的惩罚。否认地狱,我们就否认了神圣洁的程度。当我们轻视罪的严重性时,我们就轻视了神在基督宝血中为我们流出的恩典。因为,如果他为之而死的罪恶不足以配得永恒的惩罚,那么,或许他在十字架上彰显的恩典也不足以配得永恒的赞美。
耶稣如何看待地狱
在圣经中,耶稣比任何人都更频繁地谈论地狱。他称地狱为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马太福音10:28;13:40-42;马可福音9:43-48)。他用生动的语言描述了地狱:一团燃烧却不吞噬的烈火,一条吞噬着被定罪之人的不死虫,以及一片孤独而令人恐惧的黑暗。
“或许我们太恨地狱,是因为我们对邪恶的恨还不够。”
有些人相信毁灭论,认为地狱的居民不会永远受苦,而是在审判中被吞噬——因此他们的永恒死亡意味着存在的终结。爱德华·福吉在他的著作和DVD《吞噬之火》中捍卫了这一观点。
我曾认真思考过这个论点,它与旧约启示录的大部分内容相符,但我发现它很难与耶稣的话相协调:“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 25:46)或者启示录 20:10 中的话相协调,其中不仅提到撒旦,还提到两个人——敌基督和假先知——被扔进火湖,“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 14:11 似乎适用于很多人:“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基督说,未得救的人“将被赶到外面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8:12)。祂教导说,地狱里的恶人与天堂里的义人之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恶人遭受着极大的痛苦,仍然保持清醒,保留着记忆,渴望解脱,得不到安慰,无法摆脱折磨,也没有任何希望(路加福音16:19-31)。
简而言之,我们的救主描绘的地狱景象再惨不过了。C.S. 刘易斯虽然不情愿,却相信并肯定了这一点,屈膝顺服于更高的权威。
如果耶稣为之而死的罪恶不足以让他承受永恒的惩罚,那么他在十字架上彰显的恩典也不足以让他得到永恒的赞美。
刘易斯曾说:“我从未见过完全不相信地狱的人,却又对天堂有着鲜活且赋予生命力的信仰”(《致马尔科姆的信:主要论祷告》)。圣经中关于这两个目的地的教导是一致的。当圣经中谈到天堂和地狱时,每个地方都被描绘成同样真实,而且至少在某些段落中,它们都像另一个一样永恒。
刘易斯的朋友多萝西·塞耶斯说得好:
似乎存在着一种阴谋,试图忘记或隐瞒地狱教义的来源。地狱教义并非“中世纪神职人员的伎俩”,用来恐吓人们向教会捐款:而是基督对罪的蓄意审判……我们不能否认地狱,除非我们完全否认基督。 (多萝西·塞耶斯,《但丁导论》[梅休因,1954],44)
《最后的战役》中的伊梅特问题
刘易斯偶尔似乎背离了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义,他假设了一些圣经中未曾提及的事情,并且似乎与圣经中已有的教义相矛盾。
在《最后的战役》中,侍奉恶魔塔什的士兵伊梅特被迎入天堂,尽管他并没有侍奉基督的化身阿斯兰。由于这位年轻人以为自己是在敬拜和追随真神(伊梅特在希伯来语中意为忠诚或真理),阿斯兰告诉伊梅特:“孩子,你对塔什所做的一切服务,我都视为对我所做的服务。”
有些人用这段话指责刘易斯是一位普救论者,尽管刘易斯的其他著作清楚地表明他并非如此。但这段话确实暗示了刘易斯信奉一种包容主义,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心智健全的人在今生尚未信奉基督,最终也可能得救。因此,得救的标准并非在于今生是否信奉耶稣(约翰福音 1:12;14:6;使徒行传 4:12;罗马书 10:9-10)。相反,在某些情况下,上帝可能认为只要一个人怀着真诚的动机追随假神就足够了。
在故事中,埃梅斯问了阿斯兰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主啊,那么……你和塔什是一体的吗?”阿斯兰的回答毫不含糊:
狮子咆哮一声,震得大地震动,说道:“这是假的。并非因为他与我是一体,而是因为我们是对立的。因为我与他是截然不同的,任何对我做的服务都是卑鄙的,对他做的服务也都是卑鄙的。因此,如果有人以塔什的名义发誓,并为了誓言而信守誓言,那么他就是真正地向我发誓,而我也会奖赏他。如果有人以我的名义行恶,那么他所侍奉的就是塔什,以塔什的名义,他的行为会被接受……亲爱的……除非你渴望的是我,否则你不会如此长久地、如此真诚地寻求。因为每个人都会找到他们真正寻求的东西。”(《最后的战役》)
阿斯兰断然肯定他和塔什在任何方面都不一样。事实上,阿斯兰鄙视恶魔!刘易斯的书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他相信“条条大路通天堂”。相反,所有身处阿斯兰国度的人都只有一条路——阿斯兰之路。埃梅特是被阿斯兰拯救的——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任何事物。在涉及塔什数千名仆人的记载中,埃梅特是唯一的例外,而这些仆人似乎都已死去。埃梅特似乎是刘易斯笔下唯一充满希望的例外,但绝非普遍现象。
埃梅特更贴切的类比:哥尼流
圣经清楚地表明“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 9:27)。圣经中有一些关于人死后继续存在的记载(路加福音 16:19-31),但没有关于有人死后决定归向基督的记载。
“我从未见过完全不相信地狱,却又相信天堂能给人带来生命的人。” C.S. 刘易斯
相信圣经的人自然会对埃梅斯的故事感到困惑,不知该如何将其与刘易斯关于救赎、天堂和地狱的正统论述相协调。但我们当然应该欢迎圣经中那种包容性,将福音传给所有人,并为各族、各国家、各语言的人们将永远一起敬拜上帝而欢欣鼓舞(启示录 5:9-10;7:9)。我们应该赞美像哥尼流这样的故事,上帝甚至在引导他完全理解福音之前就悦纳了他的服侍(使徒行传 10:2, 22, 31)。
如果阿斯兰在哥尼流临终前来到他身边,埃梅斯的故事就会与哥尼流的故事相似。当然,我更希望如此。即使偶尔存在一些瑕疵,其中埃梅斯或许最为突出,《纳尼亚传奇》的伟大真理依然清晰、有力,并与圣经产生共鸣。刘易斯著作中关于天堂和新地(兰迪·阿尔康著)的非凡洞见也是如此。
人们有时会问我,为什么我会容忍刘易斯那些更令人不安的教义。我的回答是,他的轨迹是朝着福音,而不是远离福音,并且上帝通过他向我的生命传达了以基督为中心、颠覆范式的圣经真理。我无需百分之百地接受刘易斯所说的一切,也能从那极其丰富的百分之八十五中受益。
因为我们今生的选择将永远塑造我们,所以拒绝上帝的人在天堂和地狱中可能一样痛苦。
在《痛苦的问题》中,C.S. 刘易斯对那些反对地狱教义的人说:
从长远来看,所有反对地狱教义的人的答案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你请求上帝做什么?” 是抹去他们过去的罪,并不惜一切代价,给他们一个新的开始,抚平一切困难,并提供一切奇迹般的帮助?但他在加略山上做到了。是为了宽恕他们吗?他们不会被宽恕。是为了放过他们吗?唉,恐怕他就是这么做的。
他还补充了这句常被引用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被诅咒的人是成功的,是最终的反抗者;地狱之门从内而外紧锁……他们永远享受着他们所要求的可怕自由,因此是自我奴役。”
如果刘易斯的意思是,那些身处地狱的人拒绝放弃对自己的信任而转向上帝,我认为他是对的。虽然他们渴望逃离地狱,但这与渴望与上帝同在并悔改是不同的。
刘易斯在《伟大的离婚》中谈到“那些无爱和自我囚禁的人要求允许他们勒索宇宙:除非他们同意(按照他们自己的条件)幸福,否则其他人都无法品尝到快乐:他们拥有最终的权力;地狱可以否决天堂。”
天堂和地狱分别由上帝的同在或缺席、上帝的恩典或愤怒所定义。我们属于谁,而不是我们身在何处,决定了我们的痛苦或喜乐。将一个人从地狱带到天堂,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喜乐,除非他与上帝的关系发生了改变,而这种重生的工作只有圣灵才能完成(约翰福音1:12-13;3:3-8;罗马书6:14;哥林多前书2:12, 14)。
对于永远被印记在公义中的人来说,上帝仍然是奇妙的;对于永远被印记在罪中的人来说,上帝仍然是可怕的。如果我们拒绝圣洁仁慈的上帝所能赐予我们的最好的礼物,即祂用宝血买赎的礼物,那么最终剩下的,只有地狱。
刘易斯在《伟大的离婚》中也说过:“所有身处地狱的人,都是选择它。没有这种自我选择,就不会有地狱。任何认真且持续渴望喜乐的灵魂都不会错过。寻找的必得着。叩门的,门就开。”
这句话也很有见地,但也可能被过度解读。当然,一个人可以渴望神之外的喜乐而得不到,但我认为刘易斯说的是真诚寻求真神、一切喜乐之源的人。耶利米书29:13暗示了这一点:“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 马太福音7:7也暗示了这一点:“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
“对永远被公义印记的人,神是奇妙的;对永远被罪印记的人,神是可怕的。”
我想,热爱伟大故事的刘易斯会同意,地狱是一个没有故事、没有情节的地方——持续的苦难和永恒的无聊。讽刺的是,撒旦竭力将他被逐出的天堂描绘成无聊且令人厌恶的地方。另一方面,圣经却将新天新地描绘成无尽喜乐的所在。如果我们正确地思考天堂,就会意识到,因为上帝无限伟大和仁慈,天堂是终极的冒险,而地狱则是终极的沉没之地。
或许,留给刘易斯最好的遗言是:“进入天堂意味着变得比你在地球上曾经拥有的更有人性;进入地狱意味着被逐出人间。”(《痛苦的问题》)
兰迪·阿尔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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