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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亲爱的丹: 我同意;任何以上帝为道德基石的观点——就像我在上一封信中描述的基督教观点——都会有更深层次、更严重的问题需要解决。事实上,你的两个反对意见触及了最核心的问题。让我来一一回应。 是什么让上帝的律法如此良善? 你的第一个反对意见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也就是说,是什么让上帝的道德律法——他的道德价值观——如此良善?他喜欢这些律法是因为它们本身良善吗?还是因为上帝喜欢它们,所以它们才如此良善?无论哪种情况,似乎都给基督教带来了麻烦。 选择第一个选项。上帝的律法是良善的,是因为它们符合上帝“之外”的某种独立的良善标准吗?如果是这样,上帝就必须遵从——受制于——某种更高的权威。而根据基督教的观点,这是不可能的。 但另一种选择似乎也同样糟糕。如果上帝的律法是善的,是因为祂喜欢,那么道德就显得武断,仅仅取决于祂的个人品味或一时兴起。毕竟,如果祂喜欢谋杀、强奸和酷刑之类的事情呢?这些就一定是善的吗?我们真的想把“善”定义为“上帝喜欢的”,就像“酷”就是酷孩子喜欢的任何东西一样吗?这难道不会剥夺“上帝是善的”之类的陈述的意义,而将其简化为仅仅是“上帝就是他本来的样子”吗?同样,这两种选择看起来都不太理想。 那么,基督徒应该在困境中做出选择吗? 善即是神性 我认为第二种选择是正确的:上帝的律法是善的,是因为祂喜欢它们。也就是说,任何上帝喜欢或重视的事物,从定义上来说都是善的。善就是神性。 那么,“上帝是善的”这句话是否只不过是一句空洞的同义反复,只不过是在说“上帝就是上帝”? “上帝喜欢或重视的任何东西,从定义上来说都是善的。善就是神性。” 嗯,并非如此。在我们定义“善”的特定语境中,“上帝是善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些信息——即,上帝的价值观使事物在道德上是善的。但在大多数其他语境中,当我们说“上帝是善的”时,我们通常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哪些属性或特征会被列入“善”的范畴。在这些普通情况下,“上帝是善的”表达的是不同的东西——例如,“上帝是这样的:他憎恶撒谎、谋杀、偷窃——我们都认同这些是坏事。” 但是,如果善被定义为上帝喜欢的一切,那么我的观点难道不意味着,如果上帝喜欢谋杀和强奸,它们也会是善的吗?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如此;至少这些行为的倡导会被纳入他的道德律法之中。但请记住,我们目前正在定义“善”,我认为“强奸不会因此是善”这种反对意见的部分修辞力量就在于忽略了这一背景。 毕竟,无论我们最终说什么“造就”了善,如果那个“善的创造者”不同,善似乎就会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传统的基督教上帝观认为,上帝不可能喜欢这些事物,上帝不可能与他不同,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就像正方形不可能有四条边相等一样。因此,事实证明,事情远没有反对意见最初暗示的那么糟糕。 为什么要遵守上帝的道德律? 那么,你的第二个反对意见是:我们为什么要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因为如果我们不遵守,他就会让我们遭受永恒的惩罚吗?我们应该仅仅为了避免痛苦而遵守上帝的律法吗?道德最终是否仅仅只是强权即公理的问题? 嗯,我认为基督徒应该承认,避免痛苦和苦难是遵守上帝道德律法的充分理由。此外,我承认,如果这是顺服上帝的唯一理由,那将是一个真正的问题。正如我所说,即使是这个理由也并非毫无价值。毕竟,如果我们把上帝视为父母——圣经鼓励我们这样做——那么,无论从道德还是理性的角度看,这都是一个非常好的理由。儿时我们常常顺服父母,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免管教。事实上,这正是管教的初衷——帮助激励我们顺服。 当然,我们的顺服不仅仅是出于对管教的恐惧。我们顺服父母也是因为我们爱他们、信任他们。我们知道他们的要求是他们对我们深厚爱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制定这些规则是为了让我们受益。他们的律法是父母爱的明证。爱与律法的交织,我们对父母的爱、父母对我们的爱以及他们的道德价值观(即他们的道德之爱)之间的密切联系,通常会导致我们采纳他们的道德观;他们的价值观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们的价值观。我们喜欢这些价值观。而且这不仅仅局限于道德价值观;我们有时会采纳父母关于运动队、电影和音乐的价值观——同样,有时仅仅是因为我们爱它们。 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应该遵守上帝的律法,因为归根结底,我们想要这样做——而我们想要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爱他。这样一来,道德最终是个人的,植根于我们所爱之物。 生命的意义 价值的个人层面不仅限于道德价值;它是所有价值的组成部分,包括生命的终极价值。我们所谓的生命的终极意义或目的,或许是所有主题中最重要的。 那么,我们人生的终极价值、意义、目的或目标是什么呢?好吧,假设你说得对,上帝不存在。那么,生命的意义就如同无神宇宙中的所有价值一样:主观且相对。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生命的意义也就如同人的数量一样多。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命将不再具有客观的意义。 但根据基督教的说法,人类被造是为了某种目的,为了某种目标。而且,这个目的并不取决于我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客观的、独立于人类的。正因为我们被设计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的,人类只有实现这个目的才能真正繁荣昌盛。 实现上帝赋予我们的旨意是生命的终极意义。这并不意味着,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里,人类无法在家庭、工作、艺术、园艺或其他任何事物中找到某种意义或价值。但除非将这些个体的善行置于更大、更全面的目标的背景下,否则它们永远不会(对我们而言)发挥出应有的意义。只有实现这个终极目标,我们生命的意义才能最大化。 人类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这更广阔的背景或目的是什么?我们被造是为了什么?我们注意到,对许多人来说,人际关系和社群是我们最珍视的,也是我们获得最大满足感的地方,由此我们找到了一些线索。与所爱之人共处,我们才能蓬勃发展。这完全符合基督教的观点,即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认识并爱那位终极的位格——上帝本身。基督教对此持有一致的看法。正如一篇著名的信条所说,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荣耀上帝,并永远以他为乐”。 的确,上帝是一种充满爱的关系,尽管这听起来很奇怪。神秘的三位一体教义认为,神性是由三个(神圣的)位格组成的亲密社群。这才是上帝。 (这就是为什么一元论宗教无法真正理解“上帝就是爱”这一观点的原因之一:在上帝创造他自己以外的人之前,他爱的是谁?这样的存在本质上不可能是爱;充其量,他需要受造物才能去爱。)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认识并爱那位终极的位格,即上帝本身。” 请注意,当耶稣将上帝的所有律法概括为两条时,人际关系的核心地位也显而易见:爱上帝和爱你的邻居。道德律法——以及并非巧合的是,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乎人际关系,既包括人与神的关系。 因此,上帝创造人类是为了他自己的目的。我们的目的——生命的意义——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客观性,正如道德一样:它独立于人类之外。 然而,很明显,我们能够并且确实拒绝了上帝为我们设定的旨意。事实上,福音信息——以及整本圣经——都建立在这种拒绝之上。但上帝给了我们另一个机会,让我们真正地繁荣昌盛,通过耶稣基督的生、死和复活找到终极意义。祂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丹,我理解你为什么会拒绝基督教,因为你只是从外部看待它。我希望你能继续思考这一切,至少开始意识到真正的无神论可能与你目前“更仁慈、更温和”的版本大不相同。我也希望在这个过程中,你能重新思考基督教的主张——尤其是耶稣的献身以及你被造时所要建立的关系。 米奇·斯托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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